辽人考函[2005]46号
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,中、省直有关单位:
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5]229号)精神,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及科目
5月27日上午:9:00—11: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
下午:2:00— 4: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
5月28日上午:9:00—11:00 地籍调查(自备函数计算器)
下午:2:00— 4: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
(自备计算器)
二、报考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。
(一)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。
(二)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。
(三)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(四)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硕士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(五)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博士学位,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三、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
(一) 免试条件
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》和《地籍调查》2个科目,只参加《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》和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2个科目的考试。
(二)审批手续
驻沈的中、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厅职称处办理免试审批手续;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事局办理。
四、资格审查
(一)报名参加考试,由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考试报名表(见附件1)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然后,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(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、工作年限证明(见附件2)和本人近期照片一张)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查。
(二)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,各市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;驻沈中、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。
(三)老考生报名参加2006年度的考试,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审查,但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五、考试报名时间、办法
(一)省直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9日—13日(不含周六、周日)。各市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部门确定。
(二)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、同地进行,审查合格后,即可办理报名手续。
(三)老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报名表、1寸照片(近期、免冠)一张及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。
(四)符合免试科目的考生,报名时除携带规定的材料和照片外,还应提交经审批的科目免试申报表(见附件3)。
六、收费标准
本次考试收报名费10元/科,考务费为62元/科。
七、考场设置、考号查询
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(沈阳)设考场,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。考生可于2006年4月25日—5月25日通过电话16840165或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(WWW.Lnrsks.com)查询考试地点、考场和考号。
八、信息管理
考试信息统一使用《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(PTMIS)》进行管理。
(一)考试信息代码设置如下:
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
32.
土地
登记
代理人 4.
考4科 01.土地登记
代理人 1、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
2、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
3、地籍调查
4、土地登记代理实务
2.
考2科 01.土地登记
代理人 1、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
4、土地登记代理实务
(二)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务必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上报省考试中心综合信息部(电子邮件:LNKSZXZY@126.COM),确认电话024--86893900。
(三)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、分析,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、所学专业等信息,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。
(四)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,请提醒考生保管好,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。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下发2005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档案信息库,各市在组织老考生报名时要据此查询,核准报考科目。下发的档案库属国家保密资料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,如发现更改,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。
九、成绩管理
考试成绩将于2006年8月8日以后公布。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。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参加2个科目(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)考试的人员,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。
十、考试答题要求
(一)考生应考时,应携带黑色、蓝色墨水笔(签字笔)或圆珠笔、2B铅笔,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。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,考后回收,不再另发草稿纸。
(二)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在答题纸上作答;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。
十一、参考教材
为便于考生复习,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。购买者请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人。联系电话:010—64194907 联系人:洪兆敏
十二、其他
省直考试报名地点: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(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)。报名咨询电话:024—86899711 86892098
附件:1、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
2、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
3、2006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
| 附件1.doc |
| 附件2.doc |
| 附件3.doc |